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际合作外发布时间:2020-01-31浏览次数:1847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我校因公出国(境)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根据江苏省外事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上所有因公出访均应推迟或取消。前期已获批出访的团组,应合理安排好出访任务,推迟出访时间,暂缓出访。根据省外办最新要求,二月到三月防疫期间,我校将不再受理新的因公出访团组申请。如有变动,我处将及时发布通知。

二、对于近期已获批并出访的团组,团组人员应提高防范意识,注意日常防护,并向所在单位及时通报在外情况。

三、对于因疫情影响取消的因公出访行程,若发生前期预定或垫付的机票、住宿等费用不可退,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据实报销。


国际合作处      

  港澳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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