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国际合作处是学校开展外事工作、国际汉语推广、学生校际交流的职能部门,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与国际合作处合署办公。工作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学校国际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外事审批工作。负责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学生出国(境)参加科研活动、重要来访和外事活动、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审批,负责涉外合同与文件的审查及管理。
(3)负责开拓、维护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伙伴关系、合作项目。负责协议备忘录签署工作。
(4)负责学校重要外事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以及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学校对境外宣传工作。
(5)负责国际会议、研讨班、论坛的申报、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
(6)负责海外中心、涉外智库、国别研究中心、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国际研究中心、国际科研项目的外事管理工作。
(7)负责各类引智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外籍专家、教师及博士后的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办理。
(8)负责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双学位学生管理等。负责学生校际双向交流和学分互认项目管理工作。
(9)负责出国(境)访学项目的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公派留学项目选拔、组织申报、派出与管理。
(10)负责孔子学院中方承办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中方院长选拔推荐工作。
(11)负责学校港澳台工作,负责港澳台项目申报及管理、师生管理,因公出访台湾地区的报批等。
(12)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是统筹实施来华留学教育的部门。工作职责包括:
(1)负责制订学校来华留学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学校留学生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开展学校学历生、进修生、短期生等各类别留学生的招收和录取工作。
(3)负责各类政府奖学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制定各类奖学金的管理办法,做好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
(4)负责留学生国情教育工作,开展中国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宣传。
(5)负责建设和维护学校留学生生源基地和实习实践基地。
(6)负责留学生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日常教育、住宿、档案、奖惩、文化活动、医疗保险、应急处置、就业指导和校友会等。负责留学生的签证管理与居留许可办理工作。
(7)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内设5个科室:综合事务科、国际交流科、派出事务科、留学生事务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